日期:2024-02-21 10:54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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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阿克塞县委办公室、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办发〔2019〕117号文件,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阿克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各部门报送县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乡镇司法所建设。
(五)加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民生领域拓展。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分别是办公室、法治宣传股、执法监督股、基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另有:3个派出机构,分别为红柳湾司法所,阿克旗司法所,阿勒腾司法所。
三、办公地址
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天鹅路4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电话:0937-8322445。
六、主要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栋
六、局机关编制及现状
县司法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领导职数共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司法专项编为10人,工勤编1人。其中,司法所所长占编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