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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4-05-19 17:0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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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阿克塞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阿克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阿克塞县能源局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 6 名,保留工勤编制2 名。 设局长1名(兼任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副局长3 名(其中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的副局长1名,副科级,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分别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兼任。内设“办公室、能源产业股、价格粮食储备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粮食流通监管股)”3个股室,下设2个财政全额拨款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阿克塞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阿克塞县气象站。

二、主要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 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 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 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 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 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 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 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四)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县固定 资产投资总规模,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申请。 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备案的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目录。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审核、审批、备案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等。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 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 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 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 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 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 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 域发展战略。负责城乡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 县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 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 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 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 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 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 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 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 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 综合利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绿色生态产业、乡村振兴、 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落实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 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对风电、 光电、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开发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电 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推动全县能源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监管 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供需平衡和能源 综合信息统计发布。推动能源科技交流与装备技术进步。

(十四)负责县域内油气长输管道的保护工作。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政 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 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 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十六)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 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管理及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 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储、经营、轮换、运输等方面的违 法案件的查处,依法组织对粮食重大案件查处和督办。

(十八)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落实县 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各项重大政策。负责我县国防科研 生产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共享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 申 报。落实国防交通建设规划,做好部队机动投送和军事运输保障 等交通战备工作。

(十九)制定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 划。组织实施人影工作,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通 信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建设、管理、维护维 修。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所需专用物资的购置、调拨以及相关 部门的协调、人员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

(二十)按照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点

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南环中路1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937-8322267

六、主要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吕刚

七、二级机构设置

(一)阿克塞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2019年撤销下属事业单位阿克塞县能源局,新成立阿克塞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3个股级机构,分别是综合股、新能源股和项目股。

机构职能: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能源和项目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承担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协助做好能源生产供需平衡、能源综合信息统计发布、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发展和节能降耗工作规划、政策的咨询服务。协助做好全县新能源、电网、煤炭、石油天然气及产业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全县能源重大项目前期、管理和实施。协助做好全县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协调、调度和监测,研究分析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开展项目包装、策划及活动引导,参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协助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承担县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信息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各项价格监测任务;跟踪、反馈价格监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公共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粮油质量监测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赵丽丽

(二)气象站

阿克塞县气象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机构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和气象管理工作,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执法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生态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测管理和发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利用、保护生态气候资源的建议,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县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和生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开展各类重大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气象科技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负责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和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经报请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罚;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