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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柳湾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04-23 15:54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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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阿克塞县红柳湾镇于2004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红柳湾镇为二类乡镇,是自治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处自治县东北部,镇总面积4311.14平方公里,可利用草场面积278.5万亩,属荒漠和半荒漠草场,现辖民族新村、民主、金山、团结四个社区,加尔乌宗村、大坝图村、红柳湾村三个行政村,全镇常住人口3250户,8499人,居住着哈、汉、回、维等11个民族,牧农民333户,904人(其中红柳湾村148户,423人,加尔乌宗村116户,287人,大坝图村69户,194人)。下设4个党委,15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73名,其中:女党员236名,占党员总数的41.19%;少数民族党员274名,占党员总数的47.81%。

二、办公地址

阿克塞县红柳湾镇民主路13号

三、联系方式:0937-8322130。

四、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主要职责

红柳湾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 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促进经济发展,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产业现代化,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项目落地和建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强化公共安全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村镇规划、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

(五)优化民生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负责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 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指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六)实现平安法治,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协助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强化公共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交通安全等领域监管到位;指导村民自治, 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强化工作考核; 依法依规承接赋予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协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各领域行政执法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红柳湾镇核定行政编制30 名,保留工勤编制2 名。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6 名,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6 名,应急和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事业编制 6 名,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6 名。

核定领导班子职数 10 名:设党委书记 1 名,镇长 1 名,人大主席 1 名,党委副书记 1 名(兼任政协委员工作站站长),纪委书记 1 名(兼任监察室主任),组织委员 1 名,副镇长3 名, 武装部长1 名。

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5 名: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1 名,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1 名,应急和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主任 1 名,设综合执法队队长 1 名,副队长 1 名。

六、主要负责人信息

镇党委书记:盛永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巴利泰

七、红柳湾镇设内设机构 4 个,机构规格为股级。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武 装等日常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 民族宗教、群 团、文电、信息、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大数据、网络安全、财务、督办、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重要事 项的综合协调和主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全镇政务公开、队伍 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派驻( 出)机构人员管理、考核和 任免建议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 究和提出全镇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 关政策建议;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负责镇党代 会的筹备及组织工作;负责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指导做好村 级换届选举;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负 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抓好农村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 伍建设。负责镇机关党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区党建和社区发展规划;负责社区管理,指导 社区的党建工作;对社区开展综合督查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 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发展、道 路交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 发展、科技普及、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 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 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水利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 土地承包管理、家庭农场指导管理、集体产权交易、集体资产与 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账目代理记账、村级财务审计、清产核 资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交易、设施农业确权工作;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 责电力、通信、企业、金融、电子商务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 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民政优抚、社会救 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文体、教育、慈善等公共 服务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务 输转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 征地、拆迁、安置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参与 农村公路建设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管理工作;负责村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文化、旅游品牌 打造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人文景观、 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开发等工 作。负责全镇土地利用发展规划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组织开 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辖区内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政法、基 层民主政治建设、村镇治理、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反邪教、 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法治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人员 管控、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负责司法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 正工作;负责对辖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形势研判和监测等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 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平安创 建等活动;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 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承担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治安联防、 群防群治等工作;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收集社情民意。

八、设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副科级。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服务工作;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防汛抗旱、河湖管理等工作;负 责农林牧渔新技术、新品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技术服务 工作;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林长制)、畜牧、水利(河湖管 理)、防汛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 及路政服务(路长制)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 技术、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推进农牧业 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农牧 业生产服务指导、草场转场及保护工作;负责动植物检疫防疫工 作;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工作;负责各项惠农资金的核 对上报工作。

(二)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副科级。负责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及各项 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理民政、就业、计生、医保、社保、劳 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 管理、登记、注册、培训等工作,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 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负责提炼、总结,挖掘、推广、培育新时 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 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对窗口工作 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负责辖区内文化阵地、文化市场、 农家书屋、村文化室的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宣 传、文艺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 转等工作。

(三)应急和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为副科级。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事 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 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制定和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参与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应急保障, 整合应急救援队伍资源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 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负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 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建立健全 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保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 与维护工作;负责农房改造、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人 饮水、共享共管等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全镇土地利用发展 规划等工作。

(四)综合执法队,为正科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赋权目录, 承担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乡村集镇管理、生态环境保 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林业草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 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负责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 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做好执法信息报送;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 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做好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 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