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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900/2025-02031842
  • 发文字号:阿政办发〔2025〕14号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5-05-13
  • 标       题: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5-14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5-14 15:51来源:阿克塞县人民政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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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办发〔2025〕14号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驻阿各单位:

《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

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全力打造和谐、便捷的小区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设〔2025〕11号)和《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酒市建字〔2025〕4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计划

阿克塞县2025年度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指标任务是6部。实施范围为阿克塞县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

二、基本原则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依法依规”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工程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外立面色彩造型应符合城市风貌规划设计,并与加装住宅楼色彩相协调。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老旧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以住宅单元为申请单位,实施主体为该单元全体业主。全体业主通过选定的业主代表开展加装电梯具体工作,业主代表在开展工作时,应当充分征集业主意见。实施主体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代理实施(简称“代建”)。实施主体委托代建的,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施主体与代建方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申请条件

1.现场满足加装电梯条件。一是加装电梯不破坏楼体的主要承重结构,或采取加固措施可以消除破坏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加装电梯后,楼前或楼后基本满足消防有关要求;三是加装电梯后不严重影响其他住户的采光、绿化、停车等权益。

2.书面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单元人数的2/3 和建筑面积占本单元2/3及以上,并签订协议(已预留电梯井道的,明确费用筹集方案且具备加装条件的,征求意见可不受2/3 比例限制)。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楼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实施主体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3.形成书面费用分摊方案。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书面达成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含管线迁改、电力增容等费用)筹集方案、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合同或协议、电梯使用管理费用(含维保、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并明确项目申请人及实施主体的职责。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户数等因素分摊相关费用。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可参照以下分摊比例:第一层不分摊,第二层若不使用电梯,则不分摊,若使用电梯,则参与分摊;建议六层住宅楼单元分配比例为二层住户承担10%,三层住户承担15%,四层住户承担20%,五层住户承担25%,六层住户承担30%;建议五层住宅楼单元分配比例为二层住户承担13%,三层住户承担21%,四层住户承担29%,五层住户承担37%。以上建议分摊比例仅供参照,分摊比例最终以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为主。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分摊的费用,或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书面申请。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应当向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程序

第一步: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建部门初步勘察楼体和场地是否满足加装电梯条件,具备加装电梯客观条件且不会引起其他单元业主强烈反对的,进行下一步程序。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征求业主委员会意见;没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需征求社区意见。

第二步: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和选定业主代表。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签名意见表》(附件5)。

第三步:填写《加装电梯申请书》(附件2)、《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附件3)、《阿克塞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附件6)。

第四步:提交申请资料。由业主代表将签署完毕的附件2至附件6全部资料提交至县住建局,纳入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计划库。

第五步:由县住建局综合考量申请资料完备度、申请人相对集中度并结合其他相关政策,按照申请提交时间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加装电梯单元,整个单元业主全部同意加装、同意资金分摊方案并确认签字的单元优先加装。限期不能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由其他条件优者补缺。

(四)建设程序

电梯加装对象确定后,进入加装电梯建设程序,按以下步骤开展加装工作。

1.专项设计。实施主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结合小区、单元、楼栋实际,充分考虑楼房的结构类型、承重能力、地基沉降、电梯井位置、节能环保以及加装电梯对小区交通、消防、环境、住宅楼外立面造型和色彩等方面产生的影响选择和设计电梯的类型、型号、尺寸、位置,鼓励和支持采用现场操作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产生噪音小、钢结构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整体式装配式电梯。根据《既有居住建筑新增电梯技术导则》(DB62/T3184-2020)标准要求,电梯井道需要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安全防护栏杆,对电梯轿门、轿厢、电气控制等进行安全防护和结构加固,防止设备发生故障或意外对居民造成的伤害,同时兼顾外立面美观,保证加装电梯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电梯能够顺利安装并正常运行,达到美化建筑外立面的效果。

2.联合审查。实施主体将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估算造价、管线迁改费用协议、电力增容协议、加装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红柳湾镇(社区)等相关部门对加装电梯消防、 规划、城市风貌等方案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同时报市住建局审查。联合审查通过后,将审查意见及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函商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业主需重新进行协商。已预留电梯井道的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无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可直接办理电梯安装相关手续。

3.依法发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发包单位以工程所有者的身份,严格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发包承包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项目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项目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项目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按照省住建厅相关要求,项目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项目发包给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4.严格审查。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按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办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建立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查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图审查的咨询、受理和技术审查服务,及时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时,在对原房屋的结构形式及是否具备加装电梯的条件进行判定的基础上,审查机构应重点对电梯井道地基及基础设计是否满足承载力、电梯井道及其与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安全可靠性、新老建筑间沉降差控制、电气设计等保证结构及运行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

5.施工准备。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经联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已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甘建质〔2021〕85号)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可以不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法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开工前告知县住建局。

6.依规建设。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和监督管理,签订书面施工委托合同和监理合同。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现场安全。加装电梯施工可能对周边房屋使用安全造成影响的,实施主体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电梯的安装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加装的电梯应符合电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 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7.强化监管。(1)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电梯加装项目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明确质量安全措施。根据《既有居住建筑新增电梯技术导则》(DB62/T3184-2020) 的相关要求进行图纸设计审查、现场施工、检测鉴定、质量验收等工作,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现场危险源管控及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工作,加强对加装电梯后置锚固件、钢结构焊缝、钢结构安装等影响结构安全及墙体开凿、电梯井道、防水处理等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县住建局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要通过日常巡查、抽查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基坑坍塌、轿厢安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施工安全监管,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督促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3)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县住建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监督抽查抽测频率,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追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8.竣工验收。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电梯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应当将竣工资料移交县住建局归档。

(五)使用管理

1.明确使用管理主体。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电梯的共有人,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第八十五条规定明确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加装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在加装电梯使用过程中,对无法明确使用单位的,由县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加装电梯所在乡镇(社区)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加装电梯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更的,出让人应当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相关事宜,并移交相关资料。

2.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装电梯应当具有运行参数采集、自动报警、通话等功能,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建立并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实施电梯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对加装电梯进行使用登记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申请定期检验和进行自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改造维修、日常做好安全监督,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四、进度安排

1.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遴选加装电梯对象并向市住建局建管科报送实施方案和加装电梯项目清单。(5月20日前完成)

2.完成专项设计、联合审查、依法发包、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前置工作并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

3.完成基础施工和电梯设备采购。(6月底前完成)

4.完成钢结构施工并开始安装电梯。(8月底前完成)

5.完成电梯安装调试。(9月15日前完成)

6.完成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及财政补助拨付等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由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红柳湾镇(社区)等部门配合,统筹推进,做好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细化加装任务计划,建立每部电梯的进度台账,及时将电梯加装项目形象进度录入“甘肃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系统”,6月份起,每周四前向市住建局报送《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度台账》。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

(二)落实奖补资金。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我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30万元/部。住建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落实奖补资金,确保不发生财政资金挤占、挪用和滞留等问题,并按要求做好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自评。

(三)有序拨付资金。总承包价格与财政补助资金之间的差额缺口部分,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商议分摊方案。为确保顺利实施,承包单位计划开工前,居民需收齐分摊的全部资金。监理单位由居民选定,监理费用从居民资金中预留按进度支付;待开工后,业主代表向施工方支付剩余居民资金的50%的工程款;加装电梯工程进度达到50%后,业主代表支付剩余费用,并由县住建局支付不少于1/3的财政补助资金;待竣工验收电梯交付使用后,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并支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

(四)强化政策支持。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优化协调服务。住建部门要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办理服务指南和材料清单,优化 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指定专门受理窗口,公开公平进行项目遴选,确保群众利益。对联合审查通过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涉及污水、雨水、供水、供暖、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迁改的,应当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实施管线迁移改造。要联合乡镇(社区)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争议调解。

(六)加强统筹管理。为充分发挥加装电梯工程的示范性和引导性,同等条件下,优先组织申请人相对较多且集中的小区开展电梯加装工作。为保障加装电梯后建筑外观风貌和谐统一,同时提高管理效率,同一小区应尽可能选择同一家电梯加装公司总体负责电梯加装工作。

附件:1.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阿克塞XX住宅小区XX号楼XX单元加装电梯

申请书(范本)

3.阿克塞县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4.授权委托书(范本)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签名意见表(范本)

6.阿克塞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范本)

7.公示

8.加装电梯施工意向调查表(样板)


附件1

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保障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钟兴鹏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张昌涛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金星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叶尔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海强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福春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巴利泰    红柳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克塞县分中心主任

徐新武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市政园林和环卫中心主任

周  刚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石怀芳    民主社区主任

布尔剑    金山社区主任

张小彦    团结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张昌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新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行文。

二、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工程设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项目组织实施和住宅维修资金支取。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用地、规划、风貌审查工作。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电梯安装进行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安全检查、使用登记证审核,监督检查加装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各环节的工作。

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安全管理

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省、市专项资金争取,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各类专项资金监管等工作。

6.红柳湾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民意调查、意见征求、入户访谈、纠纷化解等工作。配合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克塞县分中心:积极做好加装电梯住户公积金提取工作,保障整体工作顺利推进。

8.各社区:负责做好管辖住宅小区居民入户、民意调查、意见征求、纠纷化解工作,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

附件2

阿克塞XX住宅小区XX号楼XX单元

加装电梯申请书(范本)

阿克塞县住建局:

我是         住宅小区住户,属            社区。住宅小区属商品房,是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于     年交付使用, 于        年取得两证(土地证、产权证),未纳入征收范围和拆迁计划,也不属于C、D级危房。本小区总户数       户,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共有     栋楼,     个单元。现申请在              单元加装电梯     部,已取得该单元户业主100%同意,愿意出资参加安装电梯的业主也超过了三分之二,全体参加人员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电梯运行、保养、维修、更换等费用的分担以及电梯的安装运行、保养、维修、更换期间的安全责任达成了书面协议,本栋楼加装电梯用地位于建设用地范围内,电梯建成后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基本满足消防技术标准。

基于以上条件,按照《阿克塞县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向贵局提出安装申请,请同意为盼。

特此申请。


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及建议:(盖章)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意见及建议:(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阿克塞县     小区       楼    单元老旧多层住宅

加装电梯申请表

(按栋或单元申报)

同意申请编号:

加装电梯

住宅(单元)

名称

地址及门牌号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 (m²)

户数

是否已预留电梯井

£是   £否  

该栋楼

摸底编号

申请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委托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是否有授权委托书

£有,见附件

£无

是否具有合法

房屋权属证明

£是£否

是否列入房屋

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

□是 □否

申请人征求意见

情况

栋         单元共有   户业主,经     年   月       日至   月     日,征求 各业主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 户,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 户,同意比例为   %。(征求意见表及签订协议见附件)

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

£ 已制定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并经业主同意(见附件)。

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  已制定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 并经业主同意(见附件)。

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

£  已制定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并经业主同意(见附件)。

委托申请人

申请意见

受申请人委托,我负责办理本楼(单元)加装电梯相关事宜,现申请加装电

梯。                 签  章:               年      月 日

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现 场踏勘意见

£ 具备加装电梯条件,可开展后续工作。

□初步具备加装电梯条件,消除       后,可开展后续工作。    

□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可暂停相关工作。

盖 章 :           年      月   日

注:1、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管理部门加注踏勘意见后,申请表由各管理部门与申请人各持一份,附件由牵头部门与申请人各持一份。2、同意申请编号由住建部门按顺序统一编号。


附 件4

授权委托书(范本)

阿克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小区       号      单元现推选委托授权(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负责办理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报建报批手续(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承诺书签订、安全协议签订、物业及各业主协调、配合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以上业主代表的行为同时代表全体业主的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被授权人签名:

房  号

产权人签名、手印

(包含共有产权人)

签名时间

授权人签名:

房  号

产权人签名、手印

(包含共有产权人)

签名时间


附件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签名意见表(范本)

拟加装电梯的建筑物:          栋/号:          单元/梯:

房号

对加装电梯设计方

案的意见

产权人签名

(包含共有产权人)

联系电话

签名时间

注:产权人请在“对加装电梯的意见”栏目中填写意见,可选择“同意并

参与”“同意但不参与”“不同意”三种类型意见填写。


附件6

阿克塞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范本)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上有关规定,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小区幢单元)加装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加装电梯后的新增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主体: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         为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

代为申办加装电梯的有关事宜

四、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工程费用和电梯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含勘察设计、土建、电梯和安装等费用)加装电梯工程费用暂以       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加装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费用总资金100%为基准,一楼        、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自行协商确定比例或按政府实施方案推荐的分摊比例确定。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平摊)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层

户  数

每户分摊费用(元)

合计(元)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计

2.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担方案(电费、电梯保养、修理和日常保洁管理费用等)费用是由加装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自行收取支付或增加物业费由物业收取(选择其一)。

(1)加装电梯业主按比例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 费用总资金100%为基准,一楼        、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超过六层的类推确定,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平摊)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层

户数

每户分摊费用(元)

合计(元)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计

(2)增加物业收费标准的,经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期的维护管理,增加物业收费的标准参考业主分摊费用的做法,每户每月增加收费标准为:

楼层

户数

每户每月收取费用(元)

合计(元)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计

五、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 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现行住宅电梯管理统一办法执行。不尽事宜由本梯业主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3份,每梯项目总负责人或代理单位1份, 物业1份,电梯加装管理部门1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1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八、其他约定。

九、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楼层

房号

业主姓名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十、需要见证的,见证单位盖章。

见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公    示

本小区拟申请加装电梯,即                     。以上楼栋加装电梯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该楼栋的一层车库出入、消防通道通行、现有停车位有一定影响,占用部分公共绿地。现征求本小区业主们对拟申请加装电梯楼栋意见或建议,请您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或业主委员会(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沟通和协商;及时来电或书面形式向          社区( 联系电话:            )或县住建局(联系电话:8326260) 反映情况。此通知有效期7天,逾期不再受理。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

年    月   日

附:同意加装电梯业主名单

姓名:        房号:            联系电话:

姓名:        房号:            联系电话:

(备注:公示情况可请公证机关、属地居委会、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

业参与见证,并保存公示的相关资料)


附件8

加装电梯施工意向调查表(样板)

楼栋号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设备供应商

监理单位

注:实施主体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及设备供应商等,并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顺利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