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01 11:17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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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政办发〔202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酒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1、紧扣“十四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公开。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开设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和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11月15日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集中展示。“酒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开设“酒泉规划纲要”栏目,集中展示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列出)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做好《酒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二期建设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编制公布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设定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公共资源平台服务清单;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及办理流程;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及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三)做好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科技、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性住房、市场监管以及征地拆迁等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预演,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作用。11月底前,完成2010年至2020年所有征地信息补录工作,并及时公开新制作的征地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做好财政信息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开设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乡镇和社区延伸,实现与村(居委会)政务公开融合。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倒逼化解廉政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完善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信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工作信息。完善生态环境方面信息,围绕持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修复治理、国家公园建设、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公开相关信息。(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的发布工作,围绕精准防控、疫苗使用等重点信息,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的部署和我市重要工作举措,统一步调对外发声。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避免处理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重大健康行动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
(七)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参照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规定,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2、紧扣政策落地深化政务公开
(八)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发布外,还要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九)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围绕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实,严格执行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做出实质性政策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用好新闻发布解读机制,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材料转发转载力度,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让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市长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切实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3、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十一)做好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决策信息。制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认定参照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11月底前,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市、县两级政府规章,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开设规章栏目,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十二)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推动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结合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实际情况,对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11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可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推进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
2.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酒泉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协同宣传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3.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形成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分级权威发布平台。进一步优化赠阅结构,压缩对各党政机关赠阅数量,积极向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倾斜,提高公报知晓度、使用率和服务效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做到在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的同时防范法律风险。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十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关注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省政府相关部门将先行编制标准目录供基层政府参考,并指导基层政府编制相关目录。同时,已完成标准目录编制的26个试点领域,要根据省政府部门对标准目录的评估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并系统梳理具体公开内容,9月15日前,做好标准目录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五、严格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十八)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十九)狠抓工作落实。对本要点中提出的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