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10 21:09来源:620900/2024-034318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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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为了明确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以下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对工业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加挂县商务局牌子。
第三条 将县商务局的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县工
业和信息化局的智慧城市建设等职责划入县数据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
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
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促进消费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上出台的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推进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和政策。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
(六)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原材料和消费品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盐业产业政策的落实。负责工业集中区煤炭储运企业建设和安全监管。
(七)负责拟定工业绿色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
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和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节能、节水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我县的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扶持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企业纾困、“小升规”企业培育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转报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产业工作,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动工业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
(十)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市场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二)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三产服务业统计分析,指导开展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负责酒类、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直销、零售商促销等商品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及监督管理。负责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拍卖的监督管理。负责旧货流通的管理。
(十三)负责研究拟订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商贸领域品牌建设。负责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染、家庭服务、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行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商贸流通领域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四)负责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按照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做好客商联系对接、项目洽谈、咨询答复、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招商引资情况。负责项目合同的签订准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招商优惠政策,协助企业办理投资项目的各种手续。
(十七)负责县级商务新闻发布会、信息收集、对外宣传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各类商务展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展销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引导促进会议经济发展。指导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贸外资外经政策,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向西开放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外有关节会。负责全县进出口工作的管理。负责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和应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审核或上报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省市做好中欧班列和南亚国际货运班列相关工作。
(十九)指导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局、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协调开展局机关各项党务、政务及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局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档管理、保密管理、机关财务财产管理、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建议提案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制度建设、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公务接待和后勤保障。负责局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文件的审核。负责局党组日常工 作,承办局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统战、信访、综治、普法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调配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股)。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点企业、重点物资交通运输和物流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春运工作和重点工农业产品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电力生产运行调控目标,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协调解决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相关问题。负责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供用电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贯彻、发展动态监测、达标升规帮扶、专精特新培育、拖欠款项清理,融资协调服务等保市场主体各项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省市级服务平台、双创基地的评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投资规划和技术创新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牵头推动工业布局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工业集聚区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总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产业合作、项目谋划招引洽谈,做好在阿企业项目推进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管理工作,承担产业投资计划拟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析、县级财政性资金使用建议、省市级财政性资金申报评价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总体负责工业领域技术创新,指导工业企业改革创新、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产学研合作,承担企业设计中心、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认定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基础产业股(循环经济股、数据信息股)。负责推动工业原材料、消费品产业和石油化工、煤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精细化工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项目初审转报、差别电价执行、过剩产能化解等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食盐和糖精等重要消费品的生产计划。负责拟订实施全县装备制造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总体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省、市工信部门安排的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推广和应用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散煤经营市场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信息产业布局,推进全县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负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和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协调推进通信业发展和共建共享,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全县国防信息动员和无线电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全县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做好政策制定、规划计划、项目推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商务流通股(消费促进股)。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受理商务领域各类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以及维稳、信访和综治等工作。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县商务发展规划。研究扩大对外开放、流通体制改革、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拟订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现代物流方式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组织协调流通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现代化。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商务领域物流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研究拟订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负责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染、家庭服务、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行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商贸流通领域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制定促进生活服务业、流通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生活服务业发展和统计分析。负责成品油、再生资源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电子商务和电商扶贫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家政服务发展。负责拍卖行业监管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六)招商引资股(对外经贸股)。负责制定并实施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促进总体发展规划。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有关商务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策划和组织落实重大商务展会活动的招展、参展及布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征集、筛选、策划、包装、推介发布、组织洽谈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帮助投资方办理有关项目手续和协调解决在建项目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考核工作,督查落实招商项目签约、统计、汇总、报送和督促实施工作。负责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向西开放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工作。负责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境外举办的各类展销节会。负责监督和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负责反倾销、反补贴和公平贸易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59.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2.83万元,增长193.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5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92万元,占95.52%;其他收入43.00万元,占4.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5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38万元,占36.19%;项目支出612.54万元,占63.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1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12.33万元,增长201.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63万元,增长180.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万元,占0.50%;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占23.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万元,占3.81%;卫生健康支出24.92万元,占2.92%;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占0.59%;农林水支出2.76万元,占0.3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60.74万元,占65.64%;住房保障支出23.98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62万元,支出决算为8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临时新增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度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7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6万元,支出决算为56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82万元,增长47.6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89.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供养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2.70万元,本年支出62.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024年省级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89.2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无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商务局并入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56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促销费补贴资金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9.5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阿克塞温石棉尾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场地平整二期工程”“2023年度县直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公用经费)”“2023年代储天然气费用”、“高质量发展资金”、“2024年酒泉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第一批)资金”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9.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预算资金均能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要求,规范高效使用,绩效良好,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阿克塞温石棉尾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场地平整二期工程”“2023年度县直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公用经费)”“2023年代储天然气费用”、“高质量发展资金”、“2024年酒泉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第一批)资金”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万元,执行数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2.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3.2024年环境卫生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4.阿克塞温石棉尾矿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场地平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5.2024年酒泉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及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万元,执行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6.2024年促销费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执行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7.2023年度县直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8.2023年代储天然气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4万元,执行数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9.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7万元,执行数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10.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11.阿克塞温石棉尾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场地平整二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3万元,执行数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12.阿克塞温石棉尾矿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2万元,执行数为1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13.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第一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未发现问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