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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15:1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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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客观地报送和宣传分局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进展和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报送和宣传的范围以及层次,拓展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围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行政许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4年,利用阿克塞县政府门户网站、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酒泉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共123条,环评办理公示信息11条,环境质量监测公示信息3条,农村黑臭水体公示信息1条,全年空气质量公示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4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优化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针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修订信息公开模板,完善法律依据援引、信息处理费、监督和救济方式等相关内容,确保公开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明确分解任务。按照职责范围和信息量来源大小分别确定不同的报送任务和采用指标。对各股室信息工作加强指导,规定全年报送任务,对主要业务股室要求每月至少报送2条反映本股室重点的信息。办公室对照质量指标进行汇总评比,将评比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作为对各股室信息工作和信息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各类信息,须由信息来源的股室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涉及重要业务数据的信息,必须由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审核,交由局领导审核签发后,才能进行上报。三是开展定期通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信息工作通报会,对当季度的信息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交流学习,对完成任务好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鼓励和表扬。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规范的考核体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有效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加强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行为的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仍存在着差距: 一是个别发布平台栏目内容设置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把关,注重信息发布的质量、时效和深度,继续优化网站栏目内容设置,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指导,提高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水平。二是完善政府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内容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各科室、直属单位之间联系,坚持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