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办发〔2023〕36号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克塞县加快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驻阿各单位:
现将《阿克塞县加快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阿克塞县加快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省“三抓三促”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进一步加快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省、市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对照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方式完备度、事项覆盖度、指南精准度等“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估指标,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夯实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基础,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甘数据发电〔2022〕17号)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2年度各市州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的通报》和《关于2022年度全省县(市、区)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通报》指标,查找问题和短板,明确工作任务,合力攻坚、全面整改,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能力,推动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网办环节齐全;事项办事指南无误、信息要素完整;电子印章全部申领应用,电子证照全量收集制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投诉及“好差评”整改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部门业务系统进一步整合归并;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等高频应用更加丰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服务成效度。
评估指标1:主动评价数据汇聚
主要问题:好差评办件总量少,未达到“一事三评”。
评估要点:在参照各地区常住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和业务申报数量基础上,评估各地区汇聚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受理的市、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情况。
提升措施: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在办事窗口设置评价器,自助服务终端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人员引导企业和群众按自主真实意愿参与申报、受理、办结环节中的评价,坚持“一事三评”评价机制,全力提升主动评价率。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2:差评整改和投诉建议
主要问题:差评未及时处理,投诉建议未及时办结。
评估要点:评估收到差评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差评,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的情况。评估各地区办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的政务服务投诉建议办件的办结率、通过审核率和超期率等内容。
提升措施:完善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评价机制,差评整改率达到100%。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按期高质量办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的政务服务投诉建议,提高通过审核率;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务服务网咨询、建议、投诉答复,持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超期办件情况
主要问题:窗口办件存在未按时办结情况。
评估要点:评估各地区汇聚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受理的市、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情况。
提升措施: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功能,对窗口受理的各类办件采取亮“红黄牌”的形式,倒逼窗口按时办结;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规则进行优化完善,将超期办件情况纳入考核,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完成办件。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4:网民留言回复
主要问题:对网民留言情况未及时处理,未按时办结。
评估要点:收到转办的网民留言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限期进行答复,及时反馈相关情况。评估各地区办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转办的网民留言的办结率、超期率等。
提升措施:确定专人负责运维管理系统并绑定电话号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回复网民留言,持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不按时回复或者回复质量不高的网民留言,将全部纳入考核予以通报。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5—6:个人用户、法人用户
主要问题:个人总注册量少,占常住人口比率低;注册用户缺失身份证有效期;用户活跃度低,部分企业未注册。
评估要点:在参照各地区常住人口和企业数量基础上,评估各地区依托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个人进行实名注册的用户总数量、年度用户注册数量、用户活跃情况、用户信息完备情况;企业进行实名注册的用户总数量、年度用户注册数量及用户活跃情况。
提升措施:持续加大对甘肃政务服务网与“甘快办”APP、小程序应用的推广力度,积极发挥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的示范引导作用,提升自然人与市场主体注册量,推动注册用户完成对身份证有效期的补充,提升本年度用户信息完备度。全县常住人口在“甘快办”实名注册率达到90%以上,全县市场主体在“甘快办”注册率达到100%。积极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甘快办”办理业务,提升用户活跃度,活跃度达到10%以上,推动“甘快办”APP高频事项办理数“0”的突破。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7—8:查询精准度、申报易用度
主要问题:部分关键词场景在平台中搜不到、搜不全、搜不快、搜不准,用户体验感不强;高频应用操作复杂,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操作便捷性不够,环节不够简化、材料提交不方便等。
评估要点:通过抽查关键词的方式,评估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检索、智能客服等查询服务的关联性、精准性和便捷性。通过模拟在线申报的方式,评估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办事指南、材料提交、结果反馈等过程的易用性。
提升措施:督促平台承建单位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添加高频应用关键词和需求场景,设置查询精准度标准和时限标准,提高政务服务平台检索、智能客服等查询服务的关联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提高用户体验感。组织人员以用户身份登录使用平台,每月进行问题统计,平台承建单位按照要求优化操作方式和页面设计,进一步提升网上申报操作便捷性和简化性。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9—11:减时间、减跑动、即办程度
主要问题:部分事项的承诺时限与实际办理不一致。
评估要点:通过横向对比各地区数据的方式,评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平均时间和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的比例、平均跑动次数、即办件的数量占比。通过抽查同一事项的方式,核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跑动次数、即办件所占比例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提升措施:持续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和“三减一优”指标提升工作。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以及涉密的事项外,原则上全县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即办件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12—13:便民服务、无障碍服务
主要问题:便民服务平台提供不足,关注弱势群体个性化需求服务质量不高。
评估要点:评估当地推动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平台情况,重点调查水、电、气、暖、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提供情况。调查评估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针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接入和使用情况。重点调查针对老年人和残障碍人士等弱势群体使用习惯和办事需求,面向弱势群体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个性化服务情况。
提升措施:负责对接全县公用服务提供单位,收集服务需求,对接水、气、电、热等部门业务平台,汇集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台承建方对申报渠道和平台对接进行调整。按照老年人等群体办事习惯,深入研究服务需求,对政务网、移动端等网上办理平台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个性化开发,提高使用便捷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14:政务服务网3个优化营商环境特色专区运行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专区模块信息更新不及时、本地化特色亮点不足。
评估要点:评估三个特色专区信息更新频次,本地化、特色化内容建设。
提升措施:各部门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提高信息更新频次,结合阿克塞县产业特色、招商引资政策,打造属地化特色服务版块。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15:大厅窗口管理和服务形象提升情况
主要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态度冷漠、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着装不规范统一等情况。
评估要点:评估各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工作着装、对外形象等情况。
提升措施: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畅通服务大厅群众意见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找茬办”“办不成事窗口”等诉求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窗口人员由派驻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实施双重管理,制定着装标准,细化着装要求,提升窗口整体对外形象。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办理成熟度。
评估指标16:主题集成服务
主要问题:主题集成服务深度不足、简易性不强、应用不广。
评估要点:评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栏在规范办理标准、简化申报方式等方面的指标。
提升措施:收集全县可集成的主题服务,通过筛选后进行集成,提高主题集成服务的深度和可用性。对于已集成的服务,收集用户建议,不断优化,提升服务的易用性。加快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积极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改进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17—19:减证便民和证照免提交、电子证照便利化应用
主要问题:一部分事项材料未关联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不广泛。
评估要点:围绕办事材料关联应用、证照共享等方面,调查各地区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和范围的情况。重点评估在实际申报过程中,各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申报材料通过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数据核验等方式予以免交的情况。评估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便利化应用情况。重点评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含移动端),在电子亮证、扫码核验、证照下载等方面的应用情况。
提升措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材料和证照类型进行关联,提取材料名称中有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关键字的事项清单,人工审核后批量关联,推进证照免提交。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可通过信息共享交换获取的证照,通过事项管理系统关联电子证照,窗口工作人员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者纸质复印件,实现证照免提交。督促行业部门积极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的互信互认,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库对接,有序扩展电子证照在多领域的应用和探索。证照免提交关联电子证照事项占比40%以上,完善已经关联的办事指南占比100%。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20—21: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数据调用情况
主要问题:极少部分事项未完成编目,已申请通过的接口未全部调用、未全量申请国办接口。
评估要点:调查评估各地区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开展本地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注册工作情况。调查评估各地区围绕应用场景,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申请调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接口情况。
提升措施: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现行数据编目要求加快推进目录校对编制,并按照要求在已编制的目录下挂接资源,应挂尽挂推进资源共享;依履职需要向市大数据中心提出国家平台(国家部委)数据共享服务接口申请,结合全县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开展服务接口调用申请。以事项总数为基数,达到数据编目覆盖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比例100%,数据编目覆盖公共服务事项比例100%。
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22:企业开办全流程
主要问题:线下企业开办服务专窗设置不规范、线上“一网通办”推广应用不到位。
评估要点:围绕企业开办全流程服务,评估企业开办标准规范建立、窗口设置、线上“一网通办”使用等情况。调查评估企业在开办过程中的便利度。
提升措施:整合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公章刻制等服务事项,在县政务大厅开设企业开办服务专窗。申请人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的,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的,实行一表填报、全程无纸化办理,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将全县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23:统一身份认证情况
主要问题:统一身份认证不彻底。使用同一账号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无法登录或者需要二次登录。
评估要点:通过重点应用、重点部门抽查的方式,解决企业和群众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办事重复注册验证的问题。通过抽查方式,评估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提升措施:涉及我县自建业务系统的主管部门,要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持续完善已对接的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时推送数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界面,督促平台承建方完成不能统一登录和需要二次登录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实现单点登录、全网漫游。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24—26:证照汇聚、电子印章及加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种类情况
主要问题:证照种类、证照汇聚量少,已归集电子证照中部分缺少电子印章。
评估要点:在参照各地区人口数量和企业数量基础上,评估各地区参照国家政务平台电子证照类型目录,汇聚到国家政务平台有正式数据的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及年度汇聚情况。汇聚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印章备案情况、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的电子证照种类。
提升措施:收集国家电子证照类型,按照“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和“应上尽上”的原则,对标省级梳理归集的电子证照类型、数量,查缺补漏,应领尽领,应归尽归。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做到新制发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上传;历史存量证照按照规范流程,通过扫描、转录的方式全量归集;国发、省发证照加大申请调用力度,积极向数据主管部门申请证照数据或高质量的数据查询接口。加快完成出生医学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居住证的归集工作。按照国办考核组织架构信息,完成电子印章的制作,及时完成印章配置和签章,提升电子证照类型签章率,做到电子印章加盖率达90%以上,证照人均汇聚量达到1个以上,关联电子证照事项占比50%以上。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27:办件信息
主要问题:省垂系统、自建系统办件回流数据少、质量差、不及时。
评估要点:在参照各地区人口和企业数量的基础上,评估各地区统一办件数据信息汇聚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情况。
提升措施:使用省级和市级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要提高在省级和市级自建业务系统的年度办件数据汇聚量以及质检率,并实时向省级办件中心推送质检合格数据。持续推进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应用,提升统一审批事项办件量,严格按照省上下发的办件质检规则,完成数据质检,提高质检通过率。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方式完备度。
评估指标28—30:省级平台一网服务、统一入口、数据同源
主要问题:自建业务系统和国垂、省垂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平台对接不充分,没有实现省级平台一网服务。由于数据非同源,多平台(多门户)提供服务,造成网上办事“进多站、跑多网”,入口难以查找、多次点击进入等。
评估要点:评估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通过整合本地区各类办事服务平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情况。评估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服务站点(频道)与各级相关服务渠道(站点、系统),是否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同源提供相关政务服务。
提升措施:持续优化部门业务系统平台功能,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对省级、国家业务系统办理的事项,如未实现由政务服务网统一提供在线办理入口跳转的和未实现与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的,涉及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向省直对应厅局反馈,协调对应厅局及时实现从政务服务网统一跳转、平台完全对接。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相关的自建系统均要正常跳转到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类服务应用APP,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1:移动端应用服务情况
主要问题:“甘快办”APP移动端未全量上架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应用,移动端下载量较少,应用程度不够。
评估要点:评估当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统一提供应用服务的情况。重点调查围绕公安、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等重点领域,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情况。评估当地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的友好性、兼容性、可用性等用户体验情况。
提升措施:要持续加大“甘快办”APP移动端的推广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依托“甘快办”APP统一提供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办理,以人社、教育、卫生健康、税务、公积金、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申请、支付、查询、评价等环节在移动端办。加快“甘快办”APP阿克塞特色应用接入与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2:自助终端应用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大厅自助终端网络未接通、设备离线,没有专人负责管理,长期闲置,活跃度低。
评估要点:评估自助终端活跃度,24小时在线率,高频特色应用建设及应用频率。
提升措施:确定专人负责设备维护,引导帮助办事群众通过自助终端查询相关信息、自主申报业务,提高设备活跃度。根据群众办理的高频业务,优化完善页面布局,建设本地化特色应用。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3:对订阅号、公众号的关注情况
主要问题:对订阅号、公众号的关注度不够。
评估要点:参照各地区常住人口数量,评估各地区对“甘快办”“酒泉政务服务”“酒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众号、订阅号等宣传阵地的关注情况。
提升措施:加强对“甘快办”“政务服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众号、订阅号等平台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从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关注公众号、订阅号。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4:服务一致性
主要问题:同一事项名称、办理时限、材料要求以及办理流程等信息线上线下不统一,服务未实现同源同质。
评估要点:评估同一事项在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办理服务标准统一情况。
提升措施:从提升老百姓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出发,严格按照省上“四级46同”的事项梳理标准,通过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编制事项清单,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数据同源,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南。统一网上政务服务进出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自助终端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5:综合受理
主要问题:未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开展无差别服务;“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评估要点:通过抽查同类事项的方式,调查评估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开展无差别服务的情况。
提升措施:持续增加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数量和综合窗口受理事项数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合理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事项覆盖度。
评估指标36—38:办事指南发布数量、办件信息与事项关联度、事项动态化管理
主要问题:部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未产生办件,事项认领不彻底、不完全、不一致。
评估要点:评估各地区汇聚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与事项关联情况。通过抽查重点事项的方式,依据市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评估政务服务平台是否按照要求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提升措施: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与事项关联,提升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每月办件事项覆盖占比率,并向省市办件库全量实时回流。按照《酒泉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提高事项认领率,实现事项应领尽领,根据实际情况保持认领一致。建立事项动态管理反馈机制,各部门将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反映,统一汇总上报省市,实行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评估指标39:事项精细化管理
主要问题:事项精细化梳理完成度不够,梳理进度较慢。
评估要点:通过对重点事项进行抽查的方式,评估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受理条件不同、申报材料不同、审批标准不同的标准,通过引导、筛选等方式精细化合理编制办事指南的情况。
提升措施:按照省上下发的精细化梳理事项清单,完成精细化梳理的事项占比达到20%,查看办事指南编制情况,定期通报梳理进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指南准确度。
评估指标40—41:空表、样表下载服务
主要问题:部分事项没有提供空表、样表下载服务。
评估要点: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空白电子表格及示范性电子样表下载服务。
提升措施:逐事项逐要素排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要补充空白电子表格及示范性电子样表下载服务。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针对政务服务网已公布的事项清单定期开展读网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办事指南、表格及样表进行修改完善。
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数字政府”建设的深远意义,深刻把握“数字政府”在推动“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坚决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具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推进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立足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全面夯实基础,高质量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调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科室,保障任务落实到位,有重要情况、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大数据局要牵头做好督查指导,紧盯各项指标数据排名,及时预警提醒,按照“日统计、周通报、月评价、季评比”机制进行调度,督促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县大数据中心要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快平台接入,主动申请调用数据接口,加大数据资源汇聚力度,全力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强化政务服务应用,优化窗口设置,推动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立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大数据局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任务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其他县市,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各责任单位要加大与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拿出过硬措施,抓紧补齐工作欠账,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四)做好技术支撑,保障信息安全。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平台的安全防范和监管,确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稳定。县大数据中心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流程,加强对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监控和防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有关人员要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在平台使用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坚决防止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五)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应用水平。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小程序)、“陇商通”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介,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陇商通”的功能和服务,进一步提升个人和法人用户的注册率,提高全社会对“数字政府”应用的使用率和满意度。